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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六大员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 2016-09-08     次数: 2504     作者: 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2016年度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第三次
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函
各县(市、区)建设(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6〕1号)和市局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第三次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函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11月12日、13日;
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第1天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第2天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二、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本次考试报名对在校生未开通)
三、网上报名时间
9月8日-9月26
四、现场审核报名时间
9月19日-9月26(节假日除外)
五、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安排
市直、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四楼),联系人:翁长俊、87203686。
江都区:扬州市江都区建筑工程技术学校(东方红西路45号),联系人:俞世勇、85018989。
宝应县:宝应建筑职工学校 (宝应县苏中北路41号),联系人:朱霞、88992852
高邮市:高邮市建筑工程学校 (高邮市邓桥路14号),联系人:李靖、84613715。
仪征市:仪征市科教中心鼓楼东路288-64号四楼,联系人:金春燕、83581635。
六、考前培训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由市建设培训中心会同市建设教育协会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建设培训机构共同参与。有关培训安排详见后续下发的: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相关培训的函》。
七、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由于此次考试已启用全国通用的新教材、新大纲和新题库,省建设教育协会定于9月底集中进行师资培训,所以,虽然考前培训实行自愿原则,但是,从我市往年的情况看,未参加考前培训的通过率很低,请务必要考虑到这个实际情况。本次考前培训时间安排,按照省厅总的时间部署应该在10月15日—11月10日期间进行,请务必要妥善处理好工培矛盾和工考矛盾。相关工作的具体资讯将及时在“扬州市建设培训网”(www.yzjp.org.cn)上发布,请经常关注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或关注“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yzjpzx)。
特此函告!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6年9月8日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
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市政(园林)局,厅各有关驻外办事处: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4666号),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相关业务处室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负责。
2.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厅各有关驻外办事处负责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查、资料上报、考务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岗位
2016年度考核评价岗位设置11个: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具体详见附件1)。新增考核评价岗位将适时开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各岗位考核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满分为150分,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对于条件成熟的岗位将适时推行计算机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时间
结合行业需求, 2016年度各省辖市及各厅驻外办事处统一考核均为3次。各批次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1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319日、20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319日、20日。
(二)第2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514日、15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521日、22日。
(三)第3次考核
各省辖市考核时间:1112日、13日;
厅驻外办事处考核时间:1119日、20日。
(四)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1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2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 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 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中有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的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院校集体报名相关岗位的考核评价(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2016年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报名组织、资格审核等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详见《2016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计划》(附件3),请各省辖市、厅驻外办事处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相关环节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报名方式
1. 统一考核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地报考人员(含省属单位)登录“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进入“江苏建设培训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就近选择省辖市或厅有关驻外办事处报名点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见网站“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2.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属院校代为报名。本年度院校集体报名资格申报工作集中在2016182016118进行;各院校须登录“管理系统”进行集体报名资格申报。经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校报考学生名单。
3.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所在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审核要求
1. 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并在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2. 身份证信息采集:
考核评价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技术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现场审核时,审核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信息;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也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自行采集身份证信息。
3.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审核要求:
1)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及诚信协议签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报考人员数据准确无误;
3)按报考人员报名类别留存报名申请表,以备我厅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五)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3)登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培训组织
1. 培训按照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各地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各报名点不得强制培训与报名挂钩。
2.《培训参考内容及学时》具体详见附件4
3. 考核教材采取统一订购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各报名点进行预订,相关事宜请与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
七、证书管理
2016年岗位考核成绩合格者,核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证书》。
八、有关收费
1. 考核费。经省物价局备案,标准如下:
1)报名费:10/人;
2)考核费:60/岗位。
各地收取的报名、考核费用按每人每岗位25元标准上缴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用于题库建设、试卷印刷、考务组织、试卷审阅等工作,其余费用留各市。
2. 培训费。各地按照实际培训学时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九、联系方式
1. 考核评价有关事项请与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联系;联系人:宋益民、刘志刚,联系电话:025-51868923
2. 培训教材有关事项请与省建设教育协会联系;联系人:王飞、李亚楠,联系电话:025-83750572
3. 各地具体考核事项请咨询报名所在地,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附件:1. 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
2. 院校资格申报和集体组织报名流程
3. 2016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计划
4. 培训参考内容及学时
5. 省辖市及厅驻外办事处考核评价工作联系方式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 4

附件1:
相关岗位名称对照表
 
现岗位名称
原岗位名称
已列入部颁职业标准岗位
土建施工员
施工员(建筑工程)
设备安装施工员
施工员(机电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员
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
装饰装修施工员
--
土建质量员
质量检查员(建筑工程)
设备安装质量员
质量检查员(机电工程)
市政工程质量员
质量检查员(市政公用工程)
机械员
机械员
材料员
材料员
资料员
资料员
劳务员
--

附件2:
院校集体报名资格申报和报名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院校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院校集体组织相关岗位考核的考试代报名。具体院校集体报名资格申报和报名流程如下:
一、院校集体报名资格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院校可进行院校代报名资格申报:
1.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
2.相关专业设置中包含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
二、院校代报名资格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相关院校登录“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进入“江苏省建设考试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并提交申请;
2.经院校所在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后,开通其账号;
3.院校登录“管理系统”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申报: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学校集体报名资格申报表》;
2)加盖教育部门公章的3年内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入学录检表;
3)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进程表、人才培养方案;
4)加盖学校公章的1年实训课时数证明材料。
4.经省市两级建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开通其集体报名端口。
三、院校集体代报名时间安排
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
111
院校登录“管理系统”,提交资格申请材料。
资格审核
115
登录“管理系统”内查看审核结果。
信息录入
118
通过资格审核的院校登录“管理系统”,上传3年内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信息。
集体报名
与各省辖市报名审核时间同步
1.信息录入完毕的院校登录“管理系统”,选择报名点;
2.生成报名表;
3.由专人统一收集报考学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送至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四、其他事项
如院校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院校报名资格等处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附件3:
2016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计划
 
工作
阶段
考试批次
时间安排
报名
组织
1
18125
各省辖市、厅各有关驻外办事处完成组织报名工作。
2
46426
3
98108
现场
审核
1
22
各省辖市、厅各有关驻外办事处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2
54前(省辖市)
3
1014
准考证
打印
1
215
应考人员登录“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2
56后(省辖市)
3
1025
考核
1
各省辖市
319~320
考核
厅驻外办事处
3 19~320
2
各省辖市
514515
厅驻外办事处
521522
3
各省辖市
11121113
厅驻外办事处
11191120
成绩
公布
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
考核成绩网上查询。
成绩公示后20个工作日
1.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各市制作合格证书,并办理岗位合格证书验印手续。

附件4:
培训参考内容及学时
 
岗位
课程名称
   
面授
学时
总学时
土建施工员
专业基础知识
60
120
专业管理实务
建筑施工技术、高层建筑施工技术、施工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高层建筑施工技术。
30
施工项目管理概念、目标和任务
30
设备安装
施工员
专业基础知识
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识图与测量、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基础知识、设备安装工程项目造价、法律法规、职业健康与环境、职业道德。
60
120
专业管理实务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
30
施工项目管理。
30
市政工程
施工员
专业基础知识
建筑识图、市政工程施工测量、力学基础知识、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基础、市政工程造价、计算机及常用软件基础(施工员选修)、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职业道德。
60
120
专业管理实务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与隧道工程施工技术、城市管道工程及构筑物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项目管理概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施工项目进度管理、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60
装饰装修
施工员
专业基础知识
工程识图、建筑、装饰构造与建筑防火、施工测量放线、装饰材料与施工机具、建筑工程计价与预算、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计算机知识、岗位职责与职业道德
40
120
专业管理实务
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抹灰工程、墙柱饰面工程、裱糊、软硬包及涂饰工程、楼地面工程、细部工程、防水工程、幕墙工程、门窗工程、建筑装饰机电安装工程、软装配饰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概论、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施工项目进度管理、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
80
劳务员
专业基础知识
建筑材料、建筑施工图识读、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施工项目管理、章劳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劳务员职业道德
32
80
专业管理实务
建筑劳务概论、建筑劳务资质、建筑劳务计划、建筑劳务人力资源管理、建筑劳务采购、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建筑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建筑劳务统计与劳务资料管理、国际工程劳务
48
资料员
专业基础知识
建筑识图、建筑工程材料、工程构造、施工技术、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施工项目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
50
110
专业管理实务
施工文件档案资料相关概念、建设单位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监理工程文件档案资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文件档案资料、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文件档案资料、施工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计算机与资料管理软件、法律与法规、标准与规范。
60
机械员
专业基础知识
机械制图识图基础、机械基础、常用和新型建筑施工机械的应用、工程管理基础知识、建筑施工机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0
80
专业管理实务
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验、评估与使用、建筑机械的管理、建筑机械安全用电、建筑施工机械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建筑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建筑机械事故案例。
40
土建质量员
专业基础知识
建筑制图与识图、房屋构造、建筑测量、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施工项目管理、建筑施工技术、高层建筑施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80
112
专业管理实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地基与基础工程、地下防水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地面工程、屋面工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32
设备安装
质量员
专业基础知识
工程识图、房屋构造与结构体系、工程测量、工程力学、电工学基础与工程材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安装工程信息化技术管理、法律基础与职业道德。
80
112
专业管理实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优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物防雷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32
市政工程
质量员
专业基础知识
建筑识图与测量放样、建筑力学、材料及结构、施工技术及项目管理、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
80
112
专业管理实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市政公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2
材料员
专业基础知识
施工图识读基本知识、工程材料基本知识、建筑力学基本知识、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工程项目管理基本知识、标准计量知识、标准计量知识。
40
100
专业管理实务
材料员岗位标准和管理规定、物资管理、材料市场调查、材料计划管理、材料采购管理、材料供应及运输管理、材料检测与统计分析、材料储备与仓库管理、施工现场材料与工具管理、材料经济结算与成本核算。
60
 

附件5:
各省辖市及厅驻外办事处考核评价工作联系方式
 
省辖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岗位
南京市
王小丹
025-83753556
全部岗位
无锡市
蔡国英
0510-68783368
全部岗位
徐州市
刘艳霞
0516-66998557
全部岗位
常州市
朱亚娟
0519-86960324
全部岗位
苏州市
肖武
0512-65115952
全部岗位
南通市
韩冬庆
0513-59000325
全部岗位
连云港市
刘海云
0518-85507357
全部岗位
淮安市
 
0517-83662603
全部岗位
盐城市
卞林桂
0515-88422665
全部岗位
扬州市
翁长俊
0514-87926506
全部岗位
镇江市
陈秋彤
0511-85581853
全部岗位
泰州市
 
0523-86882776
质量员(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员、劳务员
王亚莉
0523-86397026
施工员(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装饰装修)、机械员、资料员
宿迁市
 
0527-84387295
全部岗位
 
驻外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岗位
北京办事处
刘侃琰
010-84280911
全部岗位
上海办事处
 
021-61077223
全部岗位
天津办事处
朱爱华
022-23362646
全部岗位
山东办事处
曲延广
0531-86984866
全部岗位
西南办事处
 
023-86823208
全部岗位
西北办事处
张亮锁
029-88232325
全部岗位
湖北办事处
刘祥生
027-88517209
全部岗位
东北办事处
孙忠建
024-23494879
全部岗位
新疆办事处
李国栋
0991-4541390
全部岗位
南方办事处
邵伟忠
0755-83592695
全部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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