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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原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12-20     次数: 905     作者: 本站原创

 




关于开展原江苏省监理工程师
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建工)局、各建设监理单位:
为提升我省监理行业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监理从业人员执业能力,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和复检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建建管〔2015〕9号)和《关于对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监理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建监协〔2016〕5 号)等文件精神,定于近期对全市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监理人员(以下简称“省监理工程师”)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监理人员均须参加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省监理工程师有关制度改革换发新证书的重要依据和参考,逾期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不予参加复检换证。
二、培训、考核批次和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拟定于 2017年1月上旬,共分三批进行。拟定第一批:1月6日-7日,第二批:1月10日-11日,第三批:1月13日-14日。每期培训人数限190人,现场报名确认时按先后顺序,报满为止。每期培训2天,其中第二天下午考试。
三、培训地点
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新址:文汇西路363号4楼,百祥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企业及人员于12月21日-12月26日到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新址:文汇西路363号5楼,百祥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办理报名缴费和自选参培批次手续。为保证企业的正常工作,请企业自行将人员分成两到三个批次参加培训。联系人:翁长俊、87203686。
五、培训收费
按照省监理协会的统一安排,培训总收费410元,其中:培训费280元(含网上学习和资料)、报名费10元,代收教材费60元、代收两天培训午餐费60元。
六、有关要求
请相关单位及个人要把握机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未能参加当次培训的人员,请关注“扬州建设培训网”(www.yzjp.org.cn/)和“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yzjpzx)的相关信息,及时了解我中心的后期相关培训资讯。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分批次报名表
 
 
 
 
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               扬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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