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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2-03-16     次数: 6784     作者: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2〕12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为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发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促进江苏建筑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1、项目执行单位在计划时间内完成了《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提出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应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效果显著。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项以上、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两项以上,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或江苏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1)》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3、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
4、项目执行单位按工程管理隶属,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申请。由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部门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统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
5、验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5月21日。
二、验收
1、项目执行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应用体会(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并提供以下成果材料;
(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2)《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及目标立项批准文件;
(3)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扼要叙述工程概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新技术应用内容,新技术应用实施的保障措施,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应用新技术内容简述,应用新技术的效果综合分析、应用体会等);
(4)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分别叙述每项新技术应用分项工程概况,新技术应用部位和数量,施工工艺及创新点,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等分析,应用体会);
(5)工程质量证明: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对整个工程或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证明);
(6)效益分析和效益证明:工程应用新技术综合效益分析汇总表,由有关单位出具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证明及效益汇总;
(7)企业技术文件等有关文件资料:实施工程中总结出来的技术规程、工法等,论文、获奖证书和QC成果等;
(8)新技术应用成果验收材料的电子文档。
2、专家赴新技术应用工程现场勘察;
3、专家对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情况质疑;
4、专家集中讨论,对该目标工程应用新技术的整体水平做出综合评价,确定验收意见。
三、其它
1、通过验收评审的目标工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示后发文授予其“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
2、联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质安处,王群依,025-51868639。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1513室,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2、2012年度江苏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转载:江苏建筑业网
附件下载:
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1).doc
2012年度江苏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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